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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某某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等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闽清县人民法院

原告:李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开化县人,驾驶员,住(略)。

委托代理人:潘兴剑,福建万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泉州市丰泽区X路兴祥大厦第三、第四层及附属宿舍楼一层。

负责人:林某,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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