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义勇与沈丘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二审行政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某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农民。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沈丘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职务局长。

上诉人王某某因土地行政处罚一案,不服沈丘县人民法院(2009)沈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在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王某某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王某某申请撤回上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王某某撤回上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承担。

审判长张淮滨

审判员胡文建

代理审判员郭金华

二0一0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王某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