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王某与被告湖北天宙顺财置业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

被告湖北天宙顺财置业有限公司。

原告王某与被告湖北天宙顺财置业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5月3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某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为由,于2012年7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王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86800元,减半收取143400元,由原告王某负担。

审判长李某平

审判员刘俊

代理审判员熊蓓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李某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