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乔某某,女,生于1965年10月8日,汉族,系陕西商州监狱干部,住(略)。
被执行人牛某某,男,生于1952年10月24日,汉族,系陕西商州监狱干部,住(略)。
乔某某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8)商区法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于2010年1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437.8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全部案款,申请执行人也将案款全部领取,本案已执行到位。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08)商区法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唐勇
审判员林增锋
审判员党军生
二0一O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张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