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周某乙,女,59岁,住(略)。
被申请人黄某,男,汉族,76岁,湖南省道县X乡XX村X组。
本院在执行(2012)道法民督字第X号周某乙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周某乙与被执行人黄某达成执行和解,该案已执行完毕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道县人民法院(2012)道法民督字第X号支付令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何小艳
审判员周某乙改
审判员蒋顺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代理书记员黄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