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某乙,女,X年X月X日生。
委托代理人宋有安,河南安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内黄县X路X号。
负责人申某,经理。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住所地安阳市文峰大道中段。
负责人俞某,经理。
上列被告委托代理人吕国玲,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万里集团安阳市北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安阳市X区安钢大道钢一路北段X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