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邢某与赵某乙、马某、河南鼎诺物流有限公司民间借某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原告邢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被告赵某乙,男,X年X月X日出生。

被告马某,女,X年X月X日出生。

被告河南鼎诺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X路与南四环南500米。

法定代表人赵某乙,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邢某与被告赵某乙、马某、河南鼎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诺公司)民间借某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邢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赵某乙、马某、鼎诺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邢某诉称,2011年2月14日,赵某乙在马某、鼎诺公司担保下向邢某借某475万元经营物流,约定同年7月13日归还。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还。请求判令赵某乙偿还借某475万元及利息(按双方口头约定的月利率1分5,从2011年7月14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马某、鼎诺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赵某乙、马某、鼎诺公司未做答辩,也未提供任何证据。

经审理查明,2010年2月,邢某经人介绍与赵某乙、马某相识。赵某乙为经营鼎诺公司,先后于2010年11月30日向邢某借某140万元;12月15日借某110万元;12月20日借某10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借某150万元,以上共计500万元。2011年5月20日,赵某乙偿还邢某借某25万元。因不能偿还下余借某475万元,6月25日,赵某乙在马某、鼎诺公司担保下,向邢某出具一份《现金借某》,其内容为:“今借某邢某现金人民币肆佰柒拾伍万元整,借某期限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7月13日。到期如不能及时归还,可在邢某指定的法院裁决。借某担保人负有同样的现金偿还责任,如出现违约,担保人负有同样的法律责任。此借某出借某、借某、担保人签字加盖指印后生效。此借某内容经赵某乙、马某确认后真实无误。”赵某乙作为借某,马某、鼎诺公司作为担保人,分别在《现金借某》上签名捺印、加盖公章。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的陈述,《现金借某》等相关证据证明。

本院认为,邢某与赵某乙之间的借某关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借某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某。赵某乙在约定的期限未返还邢某借某,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邢某要求赵某乙偿还借某475万元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借某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某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案中,邢某与赵某乙约定借某期限于2011年7月13日届满,赵某乙在借某期限届满时未偿还借某475万元,故应当依法向邢某支付逾期利息。邢某称双方当事人口头约定月利率1分5,但未提供充分的证据相印证,本院对此不予采信。邢某主张的利息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1年7月14日起计付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赵某乙要求担保人马某、鼎诺公司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赵某乙、马某、鼎诺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视为其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不影响本院根据现有证据及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判。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赵某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邢某借某475万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1年7月14日起计付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二、被告马某、河南鼎诺物流有限公司对被告赵某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被告马某、河南鼎诺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赵某乙追偿。

四、驳回原告邢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x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x元,由被告赵某乙、马某、河南鼎诺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李国喜

审判员潘龙峰

人民陪审员王法文

二Ο一二年二月三日

代理书记员王乙惠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