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潘xx等诉潘xx等分家析产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原告潘xx。

原告潘xx。

被告潘xx。

被告张xx。

原告潘xx、潘xx诉被告潘xx、张xx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程小勇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要求对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镇xx号占地面积45.5平方米的底层房屋进行分家析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X镇xx号占地面积45.5平方米的底层房屋,其中南面一间房屋归原告潘xx所有,北面一间房屋归原告潘xx所有,被告潘xx、张xx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产权;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88元,减半收取844元,由原告潘xx、潘xx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于2010年4月19日已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程小勇

书记员王薇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