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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闽清新华广告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闽清县人民法院

原告闽清新华广告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住所:闽清县X镇X街X元。组织机构代码:x-8。

法定代表人齐某某。

委托代理人姚兴禄、郭某某,福建学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住所:福州市X路X号平安大厦28、X层。组织机构代码:x-7。

负责人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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