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商洛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封某,主任。
被执行人商州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谈某,站长。
申请执行人商洛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依据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商室装行决字(2010)X号《室内装饰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该决定所确定被执行人的行政罚款4000元。本院受理后,于2010年11月25日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已履行了商室装行决定(2010)X号《室内装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罚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递交了《执行终结函》,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商洛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商室装行决字(2010)X号《室内装饰行政处罚决定书》终结执行。
审判长吕麟玉
审判员王慧
审判员卢晓明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程迎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