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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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来顺诉韩玉萍借贷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韩玉萍:本院受理原告张来顺诉你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小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西]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公告日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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