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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某申请执行宁远县中医院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宁远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唐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宁远县人,职工,住(略)。身份证号码x。

被执行人宁远县中医院。

法定代表人蒋某某,该院院长。

关于唐某某申请执行宁远县中医院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于2011年8月1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申请人唐某某于2011年8月18日将标的款领走。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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