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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与略阳县中心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略阳县人民法院

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地址:西安市高新区X路XA号唐南大厦1—X层。

负责人魏某某,总经理(未到庭)。

委托代理人赵哲平,陕西嘉盟(略)事务所(略)(一般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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