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新某某(北京)建材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3),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潘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朱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新某某(北京)建材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住新某某(北京)建材有限公司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