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某,男,1970年11月出生,壮族,教师,现住(略)。
委托代理人:卢建挺,国海(略)事务所(略)。
被告:郑某某,女,1975年9月出生,壮族,工人,现住(略)。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郑某某探望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6月22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黄某海独任审判,于2010年7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书记员黄某芹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李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卢建挺,被告郑某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