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X镇X村柚子园生产组诉中方县人民政府、中方县X镇X村马桥组不服行政裁决一案,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因本案案情相对简单,为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湖南省芷江侗族县人民法院管辖。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