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董某某上诉一案二审行政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董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上诉人董某某不服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2010)封行初字第X号不予受理起诉的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董某某称: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作为和不作为均为具体行政行为,有可诉性,请求撤销一审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董某某的诉讼请求属于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调查取证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李亚南

审判员周予崴

审判员李中孝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卢毅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