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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某与农某某离婚纠纷一案重审民事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南宁市武鸣县人民法院

原告邓某某。

委托代理人李志坚,武鸣县X镇法律服务所(略)。

被告农某某,于2010年2月20日死亡。

本院在审理原告邓某某与被告农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农某某已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300元,不予退还。

审判长赵剑冰

人民陪审员潘稔

人民陪审员曾小渊

二0一0年四月八日

书记员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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