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某乙,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住(略)。
原告:浙江济邦担保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0,住所地台州市黄某区滨江大道16-X号(黄某商会大厦X层)。
法定代表人:曾某某,董事长。
上述两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钱一一,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