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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台黄某初字第855号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原告:黄某乙,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住(略)。

原告:浙江济邦担保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0,住所地台州市黄某区滨江大道16-X号(黄某商会大厦X层)。

法定代表人:曾某某,董事长。

上述两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钱一一,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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