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吴某施某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原告吴某

被告施某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本案在审理中,本院委托上海市普陀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施某欠原告吴某借款人民币x元,该款于2010年10月31日前归还原告吴某人民币x元,余款人民币x元于2010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还清,如被告逾期不还,被告愿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向原告支付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25元,由被告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张友明

书记员刘雯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