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人(案外人):樊某甲。
申请再审人(案外人e熠,男。
申请再审人(案外人):蒋某乙,女。
委托代理人:许一一、蒋某榉ず⒗e熠、蒋某乙的共同委托),江苏阳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蒋某丙,女。
委托代理人:邵剑,江苏周秋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樊某丁,男。
蒋某丙与樊某丁变更扶养关系纠纷一案,宜兴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1月29日作出(2010)宜丁民初字第010窈旅魇獾榻眩⒕ㄉ煞πA浮獍送榉ず⒗e熠、蒋某乙不服,于2010年8月2日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