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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们家把一楼门面出租给别人,签了书面合同。大致内容是租赁为期三年,期满退还押金。每月初缴租

请问一下,我们家把一楼门面出租给别人,签了书面合同。大致内容是租赁为期三年,期满退还押金。每月初缴租金一次,不缴清押金归我们所有,对方不能提出异议。租赁期间不能把门面转租给他人,不然赔付对方损失。现在签好合同,对方一直没有来使用,也不缴费。合同还有效吗?可以终止合同吗?要是他一直不来我可以转租给别人吗?不能一直这样空下去啊!
提问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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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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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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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方拒绝缴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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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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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不解除合同,可以一直要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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