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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饭店找人,饭店老板的闺女。然后他们两口就把门关了,对我进行多次殴打,我没有还手。然后他们报假警说

我去饭店找人,饭店老板的闺女。然后他们两口就把门关了,对我进行多次殴打,我没有还手。然后他们报假警说闺女丢了。没有接警。又报警说我闹事。她大闺女打电话交她,让她故意倒地说我殴打的。他们的笔录上也都说我殴打他们造成住院。他们身上一点伤都没有。我身上多出受伤并用酒瓶敲打我脸和头部十几次。造成我现在还头晕。住院治疗。并且把我手机抢走故意摔坏,因为他们的所有一切我都录了视频。他们和当地派出所关系很好,到了以后没有控制他们先把我这个受害人控制起来了,并拿走我手机。现在派出所和我要视频证据我应该提交吗?我怕他们会更改对方的笔录口供。我想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我应该怎么做?
提问时间: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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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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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应该把证据交给警察吗?还等起诉的时候在提交?对方存在故意倒地住院说我殴打属于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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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伤害程度鉴定做了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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