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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在这家公司做了两年,从2019年4月入职到2021年4月,公司从2020年2月至2020年

你好,本人在这家公司做了两年,从2019年4月入职到2021年4月,公司从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养老险保险断缴,公司只缴个人的费用,公司那部分没缴,从2021年1月又开始续缴,之前我要求公司补缴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的养老险,但是公司不同意补缴,现在还老是针对我,所以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可以已公司拒不补缴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的养老保险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偿金吗?
提问时间:202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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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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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偿金,能胜诉吗?我计划这个月(5月)底,拿了四月份的工资再申请,5月份的工资公司肯定不会给我,请问,我5月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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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胜诉,取决于有无具体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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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仲裁委员会是根据证据裁决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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