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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 我这边有个摊位是搭的铁棚是城管规划的疏导点,我2018年4月份需要用钱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

你好律师 我这边有个摊位是搭的铁棚是城管规划的疏导点,我2018年4月份需要用钱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去,后来有人出7万元从我这里转走的,我就把摊位合同给他了,名字没更改,因为摊位疏导点的合同每年1月份去交租金才可以更改合同名字,但是到1月份城管不收租金了,说要把摊位都拆了重新建设,到3月份城管那边说以后都不建设了,今天转我摊位的老板来找我要说法,说我当时许诺他两年,我可没有许诺他任何说法,我也报警了,警察让他去走司法程序,到现在合同还是没改他的名字,我是否要承担责任?
提问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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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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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律师 那他今天的口气就是赖上我们了,如果他下次再来我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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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先给对方发函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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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律师,发函主张权利,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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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就是委托我们来制作并发送法律意见函给对方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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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具体可以点击头像查看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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