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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州且末县工作未办暂住证被罚款100元,是否合法?

我来新疆巴州且末县五个月,是由人事局从内地招录的大学生,现在且末县环保局工作,由于我未办理暂住证,被带到派出所,采集信息,并且交于罚款100元,未收到任何收款票据,请问合法吗
提问时间: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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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明天上班之前给你解答,别回复少问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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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暂住证申领办法》第十四条 规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一)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二)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 (三)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除此外,不得再对其它涉及暂住证申领和使用进行罚款,否则,就是乱罚款行为,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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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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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其它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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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我没有网址,可以给我提供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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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是看不到你的问题网址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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