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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典先 (身份证4***************)请于04月10日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浦

杨典先 (身份证4***************)请于04月10日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浦东人 民 法 院 第三审 判 庭 审 理 你 涉 嫌 金 融 纠 纷 一 案 ,相关 法 函 已寄往你 户 籍 地,请准时出 庭!【出 庭时需携带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入 法 庭 有 法 警 进行身份证登记,未能及时出 庭,法 院 视为放 弃 辩 护 权 依 法 判 决,由相关部门强 制 执 行 判 决书。】(联系人请代为转告)详情咨询李助理021-X***X***XX这条信息是用手机号码发过来的,请问信息内容是真是假,我40号真的要去法院出庭吗?
提问时间: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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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多半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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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律师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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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就是这样的,请你仔细帮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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