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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郭**(440**********)请于08月22日14:00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第三审判庭,事由:你与***(读秒)公司金融纠纷案审理,相关法函已寄出,请准时 到达应到场所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未能及时出庭法院视为放弃辩护 权做缺席审理并判决。详询张助理:021-6***21(联系人请代为转告)【通过139邮箱发 送】
提问时间: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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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般不会这样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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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律师所的,但我没收到法院发函。这个是真的还是假的,有点害怕。我才借了5000,利息太高了36.33%还6000多剩下1800多没还。请问我打电话到法院能查到相关信息吗。打电话给这个张助理他说已经上传到法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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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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