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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参加国家为期三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目前定向在册亨县参加规培的已有三届:2015级(3人),2016级(5人),2017级(5人),2015级规培生历年都按时发放年终绩效。我们2016年被聘用,但都没有发过,之前问过财务说我们在外规培的没有,当时不懂也没有追问。2017年8月份我们转正成为正式在编人员,工资由县财务发(之前都是乡镇财务发)。2017年15届的照常发放,16届和17届各有一位也已发放,其余的都未发。我们多次打电话给册亨县绩效办和卫生局,给我们答复是县领导已引起重视,并告诉我们年后再解决此事。年后我们一起回到县里反应此事,但绩效办说是卫生局负责,但卫生局又把责任推但镇政府,说是镇政府没有给我们造册,镇政府又说是绩效办不同意给我们造册所以没造,绩效办和卫生局都让我们找镇政府解决,但镇政府提出后县里面又不给处理,同是定向规培生,但确得到不公平的对待,所以像这样的情况我们是否可以提出解约,且不用陪违约金和诚信档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