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由单位全额资助读的专业硕士,于2017年毕业,报考的时候单位还没有关于继续教育方面的规
我是2012年由单位全额资助读的专业硕士,于2017年毕业,报考的时候单位还没有关于继续教育方面的规定,只是签了一个协议,其中一条是毕业后8年内主动辞职需要按未满年限赔违约金,2016年单位出了继续教育规定,里面明确了协议内容,适用范围包括我这个派遣用工性质,而2018年公司修订了规定内容,声明2016版作废,内容大体一致,只是适用范围不包括派遣人员了,我2019年下半年准备辞职,还需要按照协议内容缴纳违约金么?
提问时间:202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