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奉化的宁南新城买了房子合同约定于2017年3月8日取得相关证书,如逾期应按日支付已交房价万分之一
我在奉化的宁南新城买了房子合同约定于2017年3月8日取得相关证书,如逾期应按日支付已交房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当时我们支付了代办费550元及契税等,等到2018年5月20日我自己去办理了相关证书(因为他们的回答就是一直等),请问一下1、我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他们支付违约金,2、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退还我之前已支付的契税以及代办费?他们只答应退契税,而且到目前为止已经过去20天还一直拖着不肯退
提问时间: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