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被执行人是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不是有限责任公司,非常不想另案起诉被告法定代表人,根据《最高人

被执行人是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不是有限责任公司,非常不想另案起诉被告法定代表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向法院书面申请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遭执行法官驳回,理由是适用法规不对,但更重要的说是有限公司是法人,不能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但要法官说驳回是依据哪条法律规定又说不出。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向法院书面再次申请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执行人。想问:原告需要举证被告法定代表人(也是唯一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吗?如再次遭驳回如何申诉?
提问时间:2022-01-27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需要原告举证证明法定代表人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混合。
交流头像
用户
已有被告和其他当事人的民事判决书,说是被告和法定代表人(也是唯一股东)均未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被告的财产独立于法定代表人(也是唯一股东)的个人财产。原告如何举证?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委托律师去尽职调查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台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