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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出租给别人,收取费用押一付三1800/月(有聊天转帐纪录)没签书面合同。对方摆了一个月后不想继续

摊位出租给别人,收取费用押一付三1800/月(有聊天转帐纪录)没签书面合同。对方摆了一个月后不想继续经营要求退还所剩租金和押金。我只答应退还租金,押金不与退还。现在对方要起诉我。我手上没有合约,他手上有我收钱记录。他还帮我找好下家继续租摊位,对我来说没有损失。我还有什么理由不退还押金吗?
提问时间:2021-09-1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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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方起诉,法官判你赢的话,你可以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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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样还能赢?对于我来说确实没照成损失。如何赢?请律师打官司?1800块钱合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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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请律师,1800是远不够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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