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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出租给别人,收取费用押一付三1800/月(有聊天转帐纪录)没签书面合同。对方摆了一个月后不想继续

摊位出租给别人,收取费用押一付三1800/月(有聊天转帐纪录)没签书面合同。对方摆了一个月后不想继续经营要求退还所剩租金和押金。我只答应退还租金,押金不与退还。现在对方要起诉我。
提问时间:2021-09-1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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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向对方发函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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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警告什么?我手上没合约,他手上有我收钱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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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他不想继续经营,还帮我找好继续租位置的人,我还有理由不退还押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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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拒绝退还押金,需要提供损失证明。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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