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情况类似 我是一名离职商场鞋店店长 票据一单能对上 单价和小票对不上 票据时间不一致 公司说是恶

情况类似 我是一名离职商场鞋店店长 票据一单能对上 单价和小票对不上 票据时间不一致 公司说是恶意拼单 没有实时入账 店铺上有顾客转账记录 我会对这些款项不定时处理 先交一部分到商场 跟现场正常开单拼单入账 一部分转到我的上 没有监控和录音 我已离职4个月 公司对在职人员进行了款项追回 现在公司说审计对2121.3月到10月的小票进行查账 发现我有舞弊行为 金额差9千多 要求追回 如果不服可以去公司对账 否则要报警起诉我1.小票我们是一周一交寄回公司 资讯部会进行核对票据和数目2.有些顾客买了存在退的可能如果退 我们是要找商场领导签字再进行退款退货需要半个到一个
提问时间:2022-04-2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不用担心,没事。公司的说法不成立。
交流头像
用户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律师可见
交流头像
用户
我担心公司联合在职员工做对我不利的证据 在职的都追回了 一单的金额是对上的 就是明细和时间不一致 会不会涉及这个职务侵占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没问题。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具体可以点击头像查看联系信息。
交流头像
用户
公司那边说 同样的商场 同样的公司管理 别的品牌都没有这样的情况 就认为我们有这个问题 请问公司的说法能成立吗?我这边需要做什么准备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成立
交流头像
用户
公司手里的时间金额不一致小票能作为证据吗?我有点担心 是不是我最多工作失误 没有实时入账 不至于职务侵占吧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能作为证据。职务侵占罪不成立。
交流头像
用户
公司说我利用时间差 手里再收一部分 做个会员折上折 非法拼单 算职务侵占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证据不足
交流头像
用户
会查店里和手机的转账记录 或银行流水吗 具体一单一单的查吗 在职员工如果再说都是我整的账目 会作为证据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会查。职务侵占罪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2,383条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交流头像
用户
我这边不去对账 公司说给他们整孬了 担心他们查这么多年一起查了 可能就多了 就按这个定义了 我担心这个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没事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6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3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04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