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曾任职某物流公司安全员,去年十二月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我代表公司处理,医院费用病人开销都是公司
你好,我曾任职某物流公司安全员,去年十二月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我代表公司处理,医院费用病人开销都是公司转给我,我去支付,总计12.5万,离职前,我将医院发票等一系列票据交给公司,离职一个月后公司和我说还差三万多发票。我说我离职前已经交接了,离职后再问我要发票,可我当时已经把票据给公司了,离职过了两个月说少发票,要起诉我,我想咨询一下,一,公司凭什么起诉我,我这些单据早就交给公司,自己没有留存任何单据,我离职交接时没有提出异议,过了两个月说发票金额不够,来问我要发票,我需要理会他们吗?
提问时间:202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