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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名连锁药房店长 离职交接期间公司要求我个人承担店内效期近两个月的商品 并写下说明承诺对

您好 我是一名连锁药房店长 离职交接期间公司要求我个人承担店内效期近两个月的商品 并写下说明承诺对这些商品负责 金额大概3000+左右 请问合法么
提问时间: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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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名连锁药房店长 离职交接期间公司要求我个人承担店内效期近两个月的商品 并写下说明承诺对这些商品负责 金额大概3000+元左右 请问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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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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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把这些商品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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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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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他要求我写的说明承诺对这些商品负责 可以作为要求我赔偿的依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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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赔偿你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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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是公司让我写的对这些快过期的商品的说明 可以作为他要求我赔偿的依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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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可以,过期不是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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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要求我赔钱 是不是赔偿的最大金额也只能是我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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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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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棋上不是雷,不跟它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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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好意思,后面的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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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是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是故意犯罪的,就不只是你的工资的20%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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