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16年8月在我们城外看了一套房子,总价是16万6,说的是先付三万到交房时再付五万六,
律师您好,我2016年8月在我们城外看了一套房子,总价是16万6,说的是先付三万到交房时再付五万六,首付八万六,但我交了三万后由于一些原因不想要了,我和他们交涉了好几次,他们先说要么把房卖出去后再退,要么让我找人买房,最近一次去找他们,前台的人说管理人员换了,之前的销售人员离职了,不太清楚情况,让我把房买下租出去,我说我不想要了,不能让我的三万打水漂吧,他们就置之不理,当时没有合同只开了收据,我想要回我的三万元钱,能行吗?希望哪位律师能帮帮我!
提问时间:202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