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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未履行,可以要求分割共同产权房屋并一次性支付协议金额吗?

与前夫离婚,但现还有一套与前夫和他父母四人共同产权的房子,原本是想等以后一起过户给儿子的。离婚时在民政局有一份离婚协议,协议上写明他每月给我一万元,另每年的四月份另加五万就是一年支付17万,共计10年一共支付170万,儿子由前夫抚养,女方无需出抚养费,儿子马上今年要成年了,但离婚后前夫并未按协议上履行,不支付每月一万元,就支付几千元,儿子因上学问题,一直居住在我这里,并且有我抚养着,前夫也未支付抚养费,一直说没钱,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讲四人共同产权的房屋分割吗?并要求前夫一次性支付协议上的金额吗?共同产权的房屋现在由亲夫和他父母一起居住着,他们除了这套房屋,还有宅基地自建房屋。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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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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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也可以起诉要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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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上约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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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他父母产权在一起,起诉分割财产,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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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产权上是你们共有就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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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还有他没按约定支付,我起诉他,他到时候说没钱,是不是可以在要求分割共同产权房屋时一起起诉他,因为房屋分割完他也有四分之一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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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用他分的那份折抵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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