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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月前离婚时分割了一套房产给我,前夫还贷。现在他要求去民政局补充离婚协议,1.房产继承权只可是我们

五个月前离婚时分割了一套房产给我,前夫还贷。现在他要求去民政局补充离婚协议,1.房产继承权只可是我们的女儿2.我如果再婚后不可与其他男子长期共同在该房屋居住。否则就和我重新争夺女儿的抚养权。这种协议可以签吗?有效吗?谢谢老师。
提问时间:202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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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你可以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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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签就抢女儿抚养权,而且断供,不转钱给我们。离婚时原自建房分了两层给我,他统一收租转给我们。我想知道签了会什么严重后果。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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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们是已经办理离婚证了的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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