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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老公家暴,我于2017年4月9日离家,于在2019年3月7日通过法庭调节离婚,法庭调节注明,我净身

因老公家暴,我于2017年4月9日离家,于在2019年3月7日通过法庭调节离婚,法庭调节注明,我净身出户,不分任何财产,4个孩子由男方抚养费,我不负担任何抚养费。男方于2019年4月29日因涉黑在苏州被收监,至今未判,现可以孩子名义申请抵押房产用于孩子们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吗?
提问时间: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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