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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一下如果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了,夫妻名下的财产有一套房屋,而且是在结婚以后在女方娘家赠送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如果夫妻一方要起诉离婚了,夫妻名下的财产有一套房屋,而且是在结婚以后在女方娘家赠送的地皮上建起来的,当时没有写有文字赠送依据,只是口头上的赠送,房产证的名字也只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到法院起诉离婚房屋的归宿权应该划分?
提问时间: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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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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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种情况女方娘家赠送的地皮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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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地随房走。如果没法办理产权证的话,可以分割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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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个房产证上的土地性质是性质,没法给男方办理产权证过户的话,也可以估价,一般给男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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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主要是外家赠送的时候只是口头上说的,没有写纸依据,而现在感情维持不下去了,女方不同意处理房子,目前房子的名字又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所以这种情况起诉到法院后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包括地皮还有上层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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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根据婚姻法18条这个土地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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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就算当初没有写得有纸上依据也并不影响法院的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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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婚后建房虽然登记在夫妻一方,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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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就是因为当初没有明确属于女方 属于夫妻赠与夫妻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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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谢谢你,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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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客气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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