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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我大姑姐来我家送给我一个金手镯,2019年11月,我和我老公有了矛盾要离婚,2019

2018年4月,我大姑姐来我家送给我一个金手镯,2019年11月,我和我老公有了矛盾要离婚,2019年12月,我大姑姐说这个手镯是给我戴着的,不是给我的,想要把手镯要回去,她去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让我昨天去做了笔录,还让我下周一带着金手镯再去一趟派出所,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这个手镯最后会是谁的?
提问时间: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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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笔录中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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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和民警说了,这个手镯的的确确是她一年半以前,来我家,亲自送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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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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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咬定是他送给你的就可以了,他要不回去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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