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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用人单位产生了劳动纠纷,现在二审也已结束。单位人力负责人用个人短消息方式给我发过约谈信

律师您好,我和用人单位产生了劳动纠纷,现在二审也已结束。单位人力负责人用个人短消息方式给我发过约谈信息,我未及时发现也没回复,单位就以我缺勤三天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一审二审均否定了缺勤,却以我没有回复信息支持解除,您觉得合理吗?该怎么解决?
提问时间: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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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不合理,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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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再审的难度一定非常大,我的侧重点在哪方面?有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这种以未回复为由解除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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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点击头像查看联系信息,需要了解这个案情,详细了解。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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