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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到2018年7月这期间公司没帮我缴纳社保,这段期间我自己出钱交社保,直到2021年去社
2017年4月到2018年7月这期间公司没帮我缴纳社保,这段期间我自己出钱交社保,直到2021年去社保局投诉之后,公司帮我补缴2017年4月到2018年7月的社保,如今已经2021年了,补缴当时在职期间的社保还算在内吗?
提问时间:2022-03-27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什么意思啊?你提的问题,没有没有说清楚啊
用户
我是说:今年已经是2021年了,已经跟社保局投诉公司不帮员工缴纳社保,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在职期间的社保,如今公司已经帮我补缴了,在职期间我是自己出钱去社保局缴纳社保的,现在已经2021年份,补缴又再次补缴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的社保,这样的话怎么算?
特邀律师
已经补交的部分,当然不能再重复补交。只能补交还没有交的那部分
没有更多数据了~
闫国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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