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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原来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协议,由于一些原因提出辞职并上交了辞职报告,干了几天实在不想去了就跟经理说直接

跟原来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协议,由于一些原因提出辞职并上交了辞职报告,干了几天实在不想去了就跟经理说直接不来了(工作内容不存在交接之类的)。一个星期后接到公司电话说是被辞退了,还要承担600元旷工费,说是公司规定,请问合理吗?
提问时间: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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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矿工费没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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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劳动合同里有写旷工罚款。但是我这个月工资还没有600块钱那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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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矿工费这回事,单位是没有权利罚款的啊,你放心吧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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