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p2p公司业务员,公司在A总部也在A主要业务也在A,有客户投资1500万,公司在2018年1
我是一名p2p公司业务员,公司在A总部也在A主要业务也在A,有客户投资1500万,公司在2018年11月15日停止兑付,在2019年4月1日宣布良性退出,前期兑付的都比较正常,直到2020年春节后兑付资金越来越少,导致客户纷纷报案,直到2020年7月底公司立案,在此期间客户兑付了15%的出借金额,直到最近派出所把大部分A业务员抓获让客户去做笔录(由于我不在北京)我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提问时间:2021-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