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合同纠纷

你好,我于2019年8月17日购买了一个早托机构8个月的课程,课程开始时间是2019年9月16日。但

你好,我于2019年8月17日购买了一个早托机构8个月的课程,课程开始时间是2019年9月16日。但是第二天跟家人提起的时候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个问题:我们在准备要二胎,我是习惯性流产患者,一旦怀上了就必须卧床保胎的,这样一来,小孩上早托就没人接送了。所以我就马上跟早托机构的老师沟通说上不了课,要求退款。合同协议解除有一条是:已上三分之一以内(包括三分之一,含请假)购买课程者,可退还已付费用50%。上述退款部分不含退款手续费1.2%,该费用将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在退款中扣除。请问,我们第二天就提出解除合同,一节课也没上过的,能要求全额退款吗?除了1.2%的手续费。
提问时间:2021-06-2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要求。跟对方协商一下。
交流头像
用户
对方一直在游说我们先让小孩去上课,只要我们去上课退款就只能按照合同条例退了。但是现在我们坚决不上,他们就说合同条款就是已上三分之一以内也包含没上课的,只是没写清楚,所以只退还已付费用的50%,关于这一点,如果协商不好,我能坚持要求他全额退款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合理的。可以要求退的。协商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还有其它疑问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没有的话,可以帮我结束一下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29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