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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职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属于劳务派遣制员工,在2017年七、八月份时无故连续少发两

本人就职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属于劳务派遣制员工,在2017年七、八月份时无故连续少发两个月工资(现本人手上有证据),后电信领导没有合理处理该事,本人罢工至今,中途电信要求本人去上班,因本人认为没有合理处理少发工资事件,所以不于理睬,现公司发函三个工作日内不上班强制解除劳务合同,想咨询一下本人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提问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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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双方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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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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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即便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应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包括您的工资,您都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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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公司现在是以本人旷工为理由,说通俗点就是开除,这样合理吗?本次事件中,本人罢工是否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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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发工资公司有错,但是您无权就此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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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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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认为此次事件,本人通过走法律途径有几成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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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有劳动合同,胜算就应当在百分之八十以上。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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