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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上海一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工作了近一年零三个月(签订合同之前我还在这家公司实习

我与上海一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工作了近一年零三个月(签订合同之前我还在这家公司实习过)。今日部门经理跟我约谈说我没有达到他的预期工作标准要劝退我,让我主动辞职,现在没有辞退我,给我一个月缓冲期让我辞职。但是我工作没有失误和造成工作损失,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合同上也写明我没有绩效工资,不能以绩效为理由辞退我。今年五月份公司还给我转让了股份份额,以此能证明我为公司做出了贡献。我觉得公司:一、无故劝退我;二、在十一月这个不合适的时间节点劝退我这两个行为让我很不满,能够走劳动仲裁吗?
提问时间: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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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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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赔偿三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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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应该跟部门经理或者人事再协商一下?说明是他们无故要劝退我,应该由公司方与我协商,然后公司方合法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而不是我主动来解除与公司方的劳动关系。他们应该是想让我主动离职,不想给补偿所以没有辞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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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协商,但是意义不大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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